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家用燃气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火灾和爆炸造成的人身伤亡和保险标的的财产损失,不包含燃气中毒、燃气致病等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
家庭财产损失: 累计220,000元(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100,000元,室内装潢60,000元,室内财产60,000元);
居家责任:累计限额50,000元/每次每人人身伤亡限额10,000元
家庭成员燃气意外身故、残疾:累计限额300,000元(被保险人、每一共同被保险人限额100,000元)
家庭成员燃气意外医疗:累计限额60,000元(被保险人、每一共同被保险人限额20,000元)